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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文署:煲蠟或放孔明燈最高罰2000元兼囚14天

康文署:煲蠟或放孔明燈最高罰2000元兼囚14天

責任編輯:靜文 2026-09-26 11:29:42 來源:香港商報網

康文署呼籲市民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,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、草地或沙灘上,亦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,或放孔明燈。

康文署轄下場地,包括公園、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,可被罰款3000元;煲蠟、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,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。(中新社圖片)

責任編輯:靜文 康文署:煲蠟或放孔明燈最高罰2000元兼囚1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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