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子文
第八屆立法會日前舉行第一次會議,聚焦特區政府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的工作議案。會上政府就招標、工程規管、防火安全、樓宇管理及居民安置5範疇提出逾20項措施或修例建議,多名立法會議員在發言時亦就做好火災善後、補漏洞革積弊提出了不少切實可行建議,展現出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,共同助力良政善治,為民做事。
改革建議全面 積極作為
火災揭視的種種問題,都需要通過改革去破除,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建議措施,從預防、監管到執法,從業主、法團、物管公司到承建商,涵蓋了整個大廈安全鏈條的各個關鍵環節,建議十分全面。
在消防安全上,大力加強防火巡查,強化消防處的監察角色,成立專責巡查隊排查高風險樓宇、設立快速應變小隊加強火警現場執法效率,並建議修改法例,將主要消防裝置關閉由事後知會改為須經消防處事前批准;為物業管理公司引入法定消防安全責任,並且增加定額罰款。
在樓宇維修方面,通過加強市建局的角度和責任,改革「招標妥」服務,建立嚴格的顧問及承建商「預審名單」,為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樓宇進行招標評標,以打擊圍標,並且協助缺乏相關知識的業主選擇承建商。同時,提出修訂《建築物條例》,計劃將大型維修工程升格監管,要求提交獨立施工及監工方案,並將建築物料安全標準法定化,以便更直接檢控。
在大廈管理上,提出修訂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,包括按工程金額提高業主大會親身投票門檻、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以增加透明度、強化利益申報,並賦予當局在法團運作失常時更多介入權力。當局對於大廈管理將會發揮更大的把關作用,為業主提供更有力的支援。
這一系列措施內容務實具體,對症下藥,權責清晰,展現出政府的積極作為。但同時,這些措施要轉化為政策,也需要相關的立法及審議工作,立法會議員應積極建言完善,確保各項措施更好地發揮成效。
多元選項 匯集各界建議
現時受災居民中還有4300多人居於酒店、青年宿舍/營舍、過渡性房屋、房協及房委會單位,雖然暫時的住屋需要得到解決,但重建家園依然是他們迫切的需求。政府早前主動開展問卷調查,收集受災居民對重建方案的意見,提出原址重建、另址重建、換取綠置居、由政府收購業權等多元化選項,廣泛匯集各界建議。
在安置上固然要尊重災民的意願,但有幾個原則必須遵循:一是要尋求最大公約數,有關建議須得到大多數居民的支持,不能因為少數人的意願,就要求大多數人配合。二是安置涉及龐大公帑,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,必須用得其所,符合效益。三是要盡快完成,災民都希望盡快解決安居訴求,任何建議都不應曠日持久,不能讓災民特別是長者無止境的等待,這才是對災民負責任的做法。
考慮到這些原則,最合理的安置就是為災民提供不同方案,讓災民「有得揀」。為滿足居民原區安置的願望,特區政府已經積極調配資源,將大埔頌雅路西一幅已平整的土地改為居屋項目,預計首批單位可於2029年下半年入伙,較一般項目節省兩年多時間。同時,當局亦準備了跨區的現樓或近期落成的居屋選項,最快明年即可入住,以滿足急需安頓的家庭所需。這些方案都兼顧情、理、法,一方面可以最快解決災民的安居需要,而提供的單位與原址鄰近,也可解決災民希望留在原區的考慮,另一方面這也是最合符成本效益的安排,顧及了公共資源須合理運用,是當前最合理的做法。
必須指出的是,有一些災民希望可以原址重建,他們的訴求可以理解,但原址重建卻絕非可行建議:一是原址重建,既要拆卸又要重建,更涉及大量業權收集等法律問題,耗時費力,動輒要逾十年,這意味災民要等候十年後才能安居,並不合理。二是原址重建涉及大量公帑,也會衍生各種爭議,不容易取得共識和得到社會支持。三是原址重建是一個綑綁式決定,所有災民都需要同意及參與,否則只有部分人支持,但原來大多數居民卻不認同,原址重建就是一個「假議題」。鑑於目前災民各有想法,不見得全部支持原址重建。
原址重建耗時冗長、加劇心理創傷、不符長者利益。與其空談難以實現的願景,不如腳踏實地支持政府提出的多元方案,盡快為受影響居民找到一個安定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