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3月13至18日在區內展開代號「亮景」的執法行動,重點打擊不專注駕駛和停牌期間駕駛等違例行為。
行動中,人員根據情報在區內進行重點部署,針對可疑車輛截停調查。其中,人員拘捕3名年齡介乎25至52歲的男司機,涉嫌「停牌期間駕駛」及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」。同時亦拘捕一名45歲男司機,涉嫌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」、「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」、「行使虛假文書」、「盜竊」及「不付款而離去」等罪行。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,須於4月中旬向警方報到。此外,人員亦就交通違例事項發出共34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5張傳票、並偵測到479宗超速駕駛。
警方重申,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屬嚴重交通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、監禁12個月及停牌12個月。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,嚴厲打擊相關罪行,呼籲所有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。(記者 區天海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