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,為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,更好滿足繳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,住房城鄉建設部啟動了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修訂工作。現根據工作安排,將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(修訂徵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。
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(修訂徵求意見稿)》共七章五十二條,分別是總則、機構及其職責、繳存、提取和使用、監督和管理、罰則、附則。
記者梳理現行《條例》後發現,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(修訂徵求意見稿)》有以下一些新變化:
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(修訂徵求意見稿)》明確:
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:
(一)支付房租的;
(二)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三)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;
(四)裝修自住住房不超過一定額度的;
(五)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;
(六)離休、退休的;
(七)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並與單位終止勞動(人事)關係的;
(八)出境定居的;
(九)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費情形。
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(修訂徵求意見稿)》明確:
國務院和省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,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加強住房公積金數碼化能力建設,強化跨地區、跨部門、跨層級的業務協同,推動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,提升管理服務效能。
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(修訂徵求意見稿)》明確:
個體工商戶、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,可自願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,具體辦法由設區城市人民政府制定。
公眾如有修改意見 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:
一、電子郵件:gjjtl@mohurd.gov.cn
二、信函: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,郵編:100835。
請在電子郵件主題和信封上註明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