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政協委員、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林曉輝
高等法院原訟法庭21日就「支聯會」、李卓人、鄒幸彤等被控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一案作出裁決,三人被裁定罪名成立。這份歷經22天審訊、長達206頁的判決書,不僅是對本案事實與證據的終局認定,更是對香港法治底線的一次清晰劃定。法庭以嚴謹的法律推理和完整的證據鏈,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息:任何以組織名義長期從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,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。
從裁決理由來看,法庭定罪並非基於被告的政治觀點本身,而是聚焦於其長達數年的公開言行是否構成「煽動」的實質行為。判詞詳細列舉了被告在集會、記者會、專訪及展覽中的反覆表述,這些內容並非一時失言,而是經過精心策劃、持續推進的組織行為。法庭特別指出,被告在《香港國安法》生效後,仍然公開宣揚其綱領,並未停止相關活動,這充分表明其主觀意圖並非停留在思想層面,而是付諸實際行動,企圖影響公眾、製造對立。這種將抽象口號轉化為具體煽動行為的做法,正是法律所要規制的對象。
「支聯會」的綱領從未隱藏其顛覆國家根本制度的目標。法庭裁定,該綱領要求「結束一黨專政」,實質上就是主張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國家根本制度核心。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,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以香港實行「一國兩制」為由,否定憲法對國家整體秩序的根本規範。「支聯會」多年來以「民主自由」為包裝,實際上是在公眾中埋下仇恨和對抗的種子,其目的並非促進理性討論,而是煽動群眾以非法手段改變憲制秩序。這種行為不僅違反《香港國安法》,更從根本上衝擊了「一國兩制」的憲制基礎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案件審理期間,一些外部勢力對香港司法指手畫腳,試圖將法庭依法辦案污名化為「政治打壓」。這種干預不僅無視香港司法獨立的事實,更暴露了其雙重標準。他們本國對顛覆性言論和行為有嚴厲的法律懲處,卻對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舉動橫加指責。這種選擇性「關心」,恰恰說明他們關心的並非香港的法治,而是試圖以此為工具,干擾中國的內部事務。法庭裁決的公正性,已經用206頁的詳實理由予以回答,外界的噪音不會影響法律的權威。
回歸案件本身,此次裁決的意義超出個案層面。它既是一次對歷史責任的審視,也是對未來行為的警示。國家安全是所有發展與繁榮的前提,沒有安全,自由和權利便無從談起。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,維護國家安全是其憲制責任,更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義務。法庭的裁決向社會表明,法律面前沒有例外,無論組織如何偽裝、個人如何狡辯,只要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,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。這不是選擇題,而是必答題。
這次裁決不僅捍衛了法律的尊嚴,也為香港社會的長遠穩定提供了一次正本清源的機會。法治的價值在於它的確定性和普遍適用性,今天法庭對「支聯會」案的裁決,正是這一價值的最佳實踐。我們有理由相信,隨着法律的公正執行,香港社會將更加清晰地區分合法與非法、理性與極端、建設與破壞,從而在「一國兩制」的軌道上行穩致遠。任何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,無論時間多長、手段多巧,最終都逃不過法律的嚴正裁決。